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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是否一定能进入网络投票或者现场评审环节?

答:否。

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会先进行形式审查和书面评审,因此,部分申报单位会在这两个环节被淘汰。

形式审查:申报单位提交材料后,将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区餐饮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受理点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单位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供受理申报材料的电话咨询。

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书面评审阶段。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评审员对照认定条件、评审细则分析每项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逐项进行量化评分,并组织专家评委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综合专家评委建议意见得出申报单位书面评审的分数。

第三方评审机构汇总书面评审分数,按书面评审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选取进入大众投票和现场核查的名单,书面评审结果报送市商务局审核后确定,没进入大众投票的证明落选。



Q2大众投票的名单是否公示?

答:是。

第三方评审机构建立线上投票通道,通过佛山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外公示进入大众投票的申报单位,发动广大市民群众投票。申报单位可关注佛山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大众投票信息。



Q3现场评审的评分方式和计分原则是什么?

答:现场评审采用倒扣分的方式,在书面评审和大众投票的总得分基础上扣分,累计扣分封顶20分。

佛山粤菜名店的认定设现场评审环节,由第三方评审机构制定现场评审细则,遴选并委派经验丰富的评审员根据现场评审细则到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通过询问、观察、查看过程记录等方式,掌握餐饮服务企业管理机制运行成熟度,与申报材料的符合程度。

评审员对照申报材料书面评选的结果与实地核查观察到的真实情况,发现与申报材料不符合的情况或不符合现场评审细则的情况并进行量化扣分,现场评审扣分累计封顶20分,请申报单位注意配合评审员实地核查的工作。



Q4多个店同一个菜品入选,怎么选择?

答:分两种情况。

对同一品牌连锁经营企业的同一菜品只认定其中一个店的名菜名点,建议申报前先协调,避免不同店面申报同一菜点。

对非连锁经营企业申报单位,申报指南没有设置排它条件,根据评审细则,比对申报单位的提交申报材料,综合大众投票结果择优评选。



Q5同一申报单位能申报多少个名菜名点认定?

鉴于名菜名点评选关注菜品特色、传承和创新、品牌建设,建议申报单位选择最能代表其品牌历史和亮点的菜品参评,精心组织佐证材料,不建议申报单位没有重点提出申报。



Q6各个区有没有名额限定?

答:没有。



Q7对公示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答:公示期内可通过公布的举报方式实名向佛山市商务局提出书面反馈意见,提出异议。佛山市商务局调查核实情况并予以答复。



Q8已经获得其他荣誉的企业、菜色是否可以申报?

答:可以。

品牌建设属于考评内容,因此企业、菜色以往获得的相关荣誉,可提交作为品牌建设的佐证材料。



Q9申报企业名称与实际经营使用店名不同,怎么办?

答:认定主体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名称、经营地址为准。申报材料可备注企业经营实际使用的别名,且鼓励使用连续经营三年以上的店名。



Q10店名出现其他地方菜的企业能否申报,如公司名称为XX公司但店名为“东北菜”?

答:否。

店名表述明显不属于粤菜菜系不予认定为佛山粤菜名店。



Q11我的餐厅除经营粤菜外,同时经营其他菜系,怎么界定是否可以申报名店或名菜?

答:可以申报。

但是粤菜名店的书面评选细则包括了"特色粤菜"项目,评价参评单位的菜品能否体现粤菜特色,在集成和弘扬传统粤菜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具有特色招牌菜。评审员和专家将根据参评单位提供的“菜点分类统计清单”判断是否满足上述要求并进行评估给出分数。



Q12申报需要报名费吗?

答:佛山市粤菜(名店、名菜、名点)申报无需任何费用,但企业自行承担组织申报材料的费用。



Q13此次申报工作是否有指定中介?

答:否。

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申报并无要求、委托或指定任何中介机构帮助申报企业组织、撰写申报材料、协助申报“名店、名点、名菜”,请申报企业注意甄别。



Q14为什么要求经营三年以上的企业才可以申报?

答:按《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款申报范围规定了“在我市注册登记、依法纳税、证照齐全并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餐饮经营企业”,即申报的餐饮经营企业须同时满足注册登记、依法纳税、证照齐全和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条件。经营不满三年的不具备提供“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条件,不符合申报范围。



Q15分公司可不可以申报

答:可以。但申报单位总公司及分公司不能同时申报,出现同时申报情况总、分公司申报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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