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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商务局关于邀请参加2022年“粤菜师傅”工程宣传项目承办机构比选的函

来源:佛山市商务局 时间:2022-09-08 17:43

各有关机构:

  为深入推动我市实施粤菜师傅“1+5”系列工程,发掘展示我市粤菜美食文化,推进佛山粤菜品牌体系建设,以美食聚人气、扩内需、树形象、惠民生,我局拟对正在开展的佛山市粤菜名店、名菜、名点评选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多角度多渠道宣传,并对2020年及2022年获评的佛山粤菜(名店、名菜、名点)以及市级美食集聚区进行后续宣传推广,吸引美食达人及游客关注和引流,提升“岭南味 佛山品”品牌,持续提高餐饮消费热度。为保障宣传的顺利开展,拟将相关工作通过比选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如贵单位有意向承接上述工作,请围绕项目内容、资质要求等向我局提供项目材料。我局将根据各机构的方案、经验、综合实力及收费标准等要素,综合进行比选后确定合作方。具体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宣传时间及范围。

  1.“事前”。在佛山市粤菜名店、名菜、名点评选活动网络投票阶段,对评选活动进行预热宣传。

  2.“事中”。在佛山市粤菜名店、名菜、名点评选活动现场评审阶段,结合“粤菜名店现场审核”、“粤菜名菜、名点现场展示”两个环节,分别对评审专家组到店现场核查、申报菜式点心集中评分进行跟踪宣传报道。

  3.“事后”。策划举办线下授牌活动仪式,开展授牌活动前、中、后的系列宣传及新闻报道。对2020年、2022年所有获评的佛山粤菜(名店、名菜、名点),以及此前获评的市级美食集聚区进行整合宣传推广,持续提升佛山粤菜粤厨名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宣传方式及要求。

  1.新媒体宣传。精准定位目标人群,利用微信朋友圈、各级政府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用户基数大的短视频平台、各类直播平台等渠道进行信息制作分发,联动平台及美食达人粉丝效应进行宣传推广,鼓励商家、用户参与活动话题的创作与传播。其中微信朋友圈广告投放3条,曝光量达500万人次以上;发布微信推送10条以上;开展抖音话题活动1次,曝光量1000万人次以上;开展体验类互动直播6次,观看量达200万人次以上。

  2.传统媒体宣传。邀请在全国、区域内具有影响力的传统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纸媒、电视台、商业门户网站,进行报道宣传,扩大本次活动的传播影响范围,提高活动声量。其中在纸媒、电视台、商业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报道不少于6条。电视台和电台根据活动开展情况每个阶段不少于2条报道宣传。

  3.地铁宣传。在佛山辖区内地铁线路高流量的重要站点作联动宣传,如投放灯箱广告,覆盖地铁人群通勤及餐饮消费场景。其中投放地铁十二封灯箱不少于10块,投放时长不少于45天。

  4.美食地图宣传。设计、制作电子美食地图,将入广东省粤菜美食街(城)、市级美食集聚区、粤菜名店名菜名点等的相关信息融入到地图中,生成链接或二维码,并通过佛山新闻网及佛山商务等官微平台、大众点评等餐饮消费类APP、阳光餐饮等渠道进行分发,让市民、游客更深入了解周边美食分布,配套提升佛山本土“美食体验”。配套制作纸质美食手册,数量不少于500份。

  5.授牌活动仪式。举办2022年佛山市粤菜(名店、名菜、名点)品牌建设项目授牌活动仪式,并邀请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获评单位、媒体等参加。为授牌活动仪式制作三名评选形象片1条,时长约为3分钟。

  6.其他可行的宣传方式。

  (三)服务内容。

  1.整体策划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总体及各环节统筹安排,全面梳理宣传活动流程,出具宣传效果佳、可行性高的宣传方案及实施细则,及时与我局、新闻媒体、申报及获评单位沟通对接等。

  2.项目推进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上述要求,落实各环节宣传工作,及时与我局沟通反馈宣传进度等。

  3.美食地图及手册开发制作。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美食地图设计、制作、上线及其他技术支持,纸质美食手册的设计印刷等。

  4.授牌活动仪式策划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流程策划组织、场地租赁布置、服务人员聘请、宣传物料制作、材料收集编辑、牌匾设计制作、媒体邀请等。


  二、承接机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年检合格有效的登记证书,业务的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的要求。

  2.本项目发出之日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机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项目需要并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工作。

  5.遵守其它相关规定。


  三、费用预算

  本项目整体总预算费用价格不高于62万元(含税)。


  四、报送材料要求

  1.项目宣传及活动执行方案,报价材料等;

  2.机构简介及有效的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服务机构近期承接的类似活动的活动方案及宣传成效等材料;

  4.其他符合本采购函承接机构资格能力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逐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五、其他要求

  请各服务机构将需提交的材料以密封信件加盖公章的形式于9月13日(星期二)前现场送达或者邮寄至佛山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5号306室)。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各服务机构提供的方案(含方案、资质、经验、综合实力及收费标准等)综合对比后,确定活动承办服务机构。



  佛山市商务局

  2022年9月8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8399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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