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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促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项目采购的公告

来源:佛山市商务局 时间:2023-05-18 14:28

各有关机构:

  为加快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高质量发展,提高我市相关产业综合国际竞争力,推动佛山市高质量建设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现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2023年促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协助开展商务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和建设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相关工作,包括:组织典型企业发展案例、数据分析等;围绕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基础信息指标,开展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和重点领域分析材料编写。

  2.协助开展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发展规划相关工作,并提出完善意见。

  3.协助开展我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调研相关政策并提出完善意见。

  4.发动开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到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录入数据,提供系统操作辅导服务,督促企业及时填报服务外包数据,争取2023年全市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同比增长达到5%以上。

  5.协助发动企业申报各级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相关资金,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扩大政策影响力和受惠企业数量;收集整理企业申报过程中碰到的问题,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6.协助开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数据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形成季度、半年、年度分析报告。

  7.开展政策培训工作,面向重点镇街、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组织举办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业务知识与政策培训;上门走访重点企业,提供业务知识和政策培训,推动企业发展服务外包业务。

  8.协助发动和组织企业参加相关行业展会、会议、论坛等;

  9.开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工作,持续宣传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的城市品牌、园区品牌、企业品牌、企业家品牌;定期通过公开平台和渠道发布我市服务外包发展情况;组织举办服务外包工作评优评先活动;编写服务外包工作简报4份以上,协助报送有关机构;统筹协调国家级媒体对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开展专题报道,发表文章不少于3篇。

  10.我局安排的其他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相关工作。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承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年检合格有效的登记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信誉。

  3.项目需要建立不少于5人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分工,能及时配合所需工作内容,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

  三、服务时间

  2023年全年。

  四、服务费用预算

  不超过22万元。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请于5月26日(星期五)前将报价方案(包括为完成项目内容拟开展的具体工作措施、时间安排、费用明细等)、有效的机构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等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报至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收件人:黄小姐,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5号306室),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根据贵机构的方案、经验及报价,综合对比后,确定合作方。


佛山市商务局

2023年5月18日

  (联系电话:83995312、8328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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