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市商务局 时间:2018-11-05 14:58
佛山市商务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部门:
广东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20-38819789,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联系电话:0757-83382285,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政府机关大院内。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和我局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也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部门: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757-22666721,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3号。
三、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0757-83323209
投诉信邮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5号
邮政编码:528000
主办单位:佛山市商务局 备案编号:粤ICP备09188952号
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135号 邮编:528000 电话(0757)12345
公安机关备案号: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1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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