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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商务局对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90123号的回复意见

来源:服贸科 时间:2019-05-06 10:22

陈晓敏代表:

    您好!您在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构建冷链物流新环境,开创佛山冷链物流发展新时代建议》(第20190123号)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冷链物流发展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办法和建议对我们今后工作的开展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我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冷链物流发展现状分析

  因佛山市制造业为主的产业模式,2018年全市第一产业总产值有144.4亿元,只占工业总产值的2.5%,冷链物流的总量相对佛山市物流总量来说所占比例更是非常小,但我市农地产出率为全省最高,达到2.56万元/亩以上,做专做精是佛山市冷链物流发展的主要方向,涌现了一批设施先进的冷库,建设了一套管理规范、标准健全的服务体系。目前全市现有冷库54个,库容量达到39万吨,登记在册的冷链运输车670辆,从事农产品冷链物流的企业55家,年运输量上万吨的企业有20家,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实力不断增强。禅城区有大型冷库产业园区有刚建成投产设施先进的佛山市鼎昊冷链物流产业园;顺德区拥有全国最大、最专业的超低温产业链基地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南海区有多家冷链物流企业和冷库,包括何氏水产有限公司、勇记水产有限公司等,每天超过300吨淡水鱼经佛山销往全国各地;三水区则有佛山市三水区国宏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日日升冷链配送中心、利达隆蔬菜种植有限公司物流冷链系统等专业冷链企业;高明区有专门为进口水果建设的浩辉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大型高温冷库。

   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助力冷链物流企业壮大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结合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品冷库,包括专业冷库(为食品经营者提供冷冻冷藏食品贮存服务的冷库)和食品经营者自建(自备)冷库进行全覆盖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冷库经营者底数,对辖区内经营冷藏冷冻食品的相关贮存服务提供者建立主体信息台账。加强宣传引导,明确条件要求,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冷库贮存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入货查验义务,检查并留存提供服务的寄储食品来源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查验进口食品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保证冷库温度符合食品贮存要求,并做到有记录,能检测。督促食品经营者索要冷藏冷冻食品在运输及仓储温度记录,不购进和销售无温度检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低温储存食品。督促销售者严格按照食品储存条件要求存放、销售冷藏冷冻食品,不得脱离冷链条件或擅自改变储存温度。有条件的销售者应安装温度记录装置,实时显示冷藏冷冻食品的温度条件。3.引导鼓励水产贩运企业创新技术,支持水产品冷链运输模式。2018年,市场监督局发布了《鲜活水产品冷链物流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探索建立统一的水产品冷链物流标准,保障水产品市场消费安全。原农业局、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佛山市安全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创建示范单位建设项目,对广东何氏水产有限公司和广东勇记水产有限公司奖励扶持资金各100万元,进一步推进鲜活水产品贩运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拟定的《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在第二十五条(道路停车泊位的其他规定)中规定了对城市配送车辆提供停靠便利的内容,要求“对有城市配送需求的区域,在道路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当合理设置供城市配送车辆临时停靠用于装卸货物的专用车位,其他车辆及非装卸货物的城市配送车辆不得占用”。为做大做强我市货物运输业,力促我市货运行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促进公路水路货运业发展的意见》(佛府〔2014〕5号)、《佛山市促进货运业装备提升资金管理办法》(佛交〔2014〕439号),交通运输局从2014年起至今,每年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公路货运规模以上企业给予补贴资金,促进我市货运业装备提升,鼓励货运业规模化发展。同时积极做好营运冷链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在运输过程中的监管工作,维护冷链运输市场秩序。

    (三)市财政局。一是我市《佛山市城市配送氢能源货运车辆扶持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待政策正式出台后,符合条件的冷链配送车辆可按规定申请相应补贴。二是由于税收减免权在省以上(其中车辆购置税的减免权在国务院),地方政府无权作出税收减免的政策。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第四点“各地区、各部门今后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事项外,涉及税收或中央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应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其他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身企业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因此,地方政府不宜出台与税收挂钩的扶持政策。

    (四)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一是作为地市级税务部门,市税务局没有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权限。二是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车辆保险费、场地租赁费,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自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自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进项抵扣项目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若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则不能进行抵扣。

  (五)市公安局。一是贯彻落实市政府货车通行管控政策精神,配套实施货车通行证管理规定,2018年以来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修改完善了货车通行证申请使用规定,升级货车通行证系统,2018年12月6日下发《佛山市货车通行证申请使用规定(试行)》,通过设定车辆种类优惠政策、减免申请资料、简化审批流程、建立诚信管理规定、开通网上办证渠道等举措,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推进“菜篮子”工程配送顺利开展,市公安局联合市农业局下发了《佛山市公安局 佛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支持鲜活农产品运输货车进城的通知》(佛公通〔2017〕159号),大力支持“菜篮子”工程配送。按照《佛山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分工方案》有关加强市场流通政策建设要求,提前谋划,将鲜活农产品等配送平台车辆统一归类为城市配送车辆,优化通行管理政策,夯实冷链物流发展基础。三是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管理实施,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推动城市配送体系建设,为城市配送车辆开通办证绿色通道,主动放宽通行证有限期,将有限期不超过半年调整为不超过1年,促进城市配送车辆发展。

  (六)市佛山市自然资源局。1.加强规划引领,统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进入初步方案编制阶段,总规修编项目成果将积极衔接上层次规划相关要求,担当好规划统筹建设的任务。发展定位方面,按照《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提出佛山市建设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目标,城市总规编制将落实功能定位,制定发展策略和重点任务。空间布局方面,城市总规编制将结合本地实际,在总体大局层面,加强对物流枢纽、物流基础设施的统筹,尤其是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为构建冷链物流新环境提供空间保障。产业集聚方面,资源局于2018年8月完成《佛山市产业发展保护区划定》,市政府印发《佛山市城市棕线管理办法》,这项工作有效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保障产业用地供给水平,对培育冷链物流产业链有着积极意义。2.用地政策倾斜,支持培育冷链物流企业。根据《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18年修订)》(佛府〔2018〕90号)规定》,对于投资20亿元以上、符合投资强度等相关条件并完成供地手续的重大冷链物流项目,积极申报省全额奖励用地指标;对于投资10亿元至20亿元、符合投资强度等相关条件的冷链物流产业项目,全力保障落实用地;3.对投资强度大、亩产税收高、用地集约节约、发展前景好的冷链物流项目,优先保障其增资扩产用地并享受优惠地价。土地出让底价按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确定,对于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4.允许对冷链物流项目按照规划确认的用地围墙线内面积出让,出让面积不含围墙线与道路红线之间的土地面积;4.工业用地出让最长年限为50年,根据企业意愿,对有弹性用地出让需求的冷链物流企业实行弹性年期出让供地,允许工业用地按最长年限一次性出让给企业,企业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地价款。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可直接协议出让给原承租企业。

    三、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冷链运输物流信息化建设

    (一)落实好省级冷链物流扶持资金的宣传、下拨工作。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冷链物流建设)项目计划文件精神,2016年我市广东何氏水产有限公司(何氏水产鲜活冷链物流标准化建设项目)、广东勇记水产有限公司(淡水鱼冷链物流配送标准化建设、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及基础设施建设)、佛山市鼎昊物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鼎昊冷链物流园)三个项目共获得国家财政41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2017年广东勇记水产有限公司的全冷链物流信息化体系及冷链设备建设项目获得国家财政240万专项资金扶持,促进了我市的冷链物流标准化的树标杆创品牌。

    (二)加大对农产品冷链标准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

  根据《佛山市智慧物流腾飞计划工作方案(2017—2020年)》,市商务局进一步扩大试点企业的范围,开展试点企业认定工作,就推动试点企业物流信息化、应用先进物流设备、培育物流企业品牌、提升物流企业管理水平、物流标准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出台相关扶持措施。全市31家智慧物流腾飞试点企业中有10家是冷库及冷链物流企业,通过对冷链物流项目的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智能化改造进行资金扶持,促进佛山市冷链物流、农产品物流运输的快速发展。其中广东何氏水产有限公司是国家农产品冷链建设示范企业,并作为商务部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粤泰冷链以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为标准,以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为标准,形成了一套“保障食品安全,保护环境”的环境与安全冷链运输体系。

    四、下阶段工作思路

    为打造优质高效的冷链物流发展环境,通过信息化的提高,提升我市冷链物流企业的区域竞争力。因此,在我市将继续贯彻执行《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冷链物流发展的工作通知》、“智慧物流腾飞”计划及各部门降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的措施,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建设,积极推动冷链物流企业的创新发展,下阶段工作思路如下:

  (一)各部门为冷链物流发展提供环境支撑。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代表建议完善城市配送车辆停靠便利政策,提升冷链物流运输水平和物流效率。佛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以安全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为突破口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鼓励和支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实现冷链食品质量安全有保证。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将继续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坚决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提升政府服务对冷链企业服务水平。不动产登记“双提升”,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佛山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18-2019年)》(佛府办函〔2018〕569号)继续积极落实该项工作:一是压缩登记办理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提前两年实现国家提出的到2020年底前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的目标。二是全面实行不动产交易、登记、税收征缴“一窗通办”。三是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极大提高登记效率。不动产登记能力的全面提升,也是政府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该项工作成效将有助于推动和扶持冷链物流行业龙头企业落地。

    (三)资金扶持。2019年,市财政安排市商务局“佛山市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3000万元,其中包含1000万元智慧物流建设专项资金,涉及对符合条件的冷链配送项目进行补助。故此,市商务局将加大智慧物流腾飞计划的资金扶持力度,扶持农产品冷链标准化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信息系统以及做大做强的投入完善,以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快速发展。市交通运输局为加快推进城乡物流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引导城市配送试点企业实行规模化经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推动城市配送行业发展,将出台新购置城市配送燃油车辆购置补贴政策。

    (四)鼓励企业申报冷链物流扶持资金。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7〕349号)的精神,继续落实省级财政对我市冷链物流企业的扶持资金,争取更多的冷链物流企业能够得到扶持资金的扶持,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

  (五)鼓励企业接入公共冷链平台。推动冷链企业进行与广东冷链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完成对接。鼓励企业将冷链物流车辆对接平台,通过平台可实时监控冷链车运输过程的温湿度指标,保证了水产品的成活率和质量安全,实现冷链过程的信息化管理,提升鲜活水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水平,促进标准化推广应用。并且规范冷链物流操作和管理,降低流通损耗,提高设施设备利用率和流通效率。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指导和建议。                

                                                                     佛山市商务局

                                                                     2019426

电话8328256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室,市人大选联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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