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佛山市商务局 > 政务资讯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

佛山市商务局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160057号的答复(佛商务内贸函〔2016〕239号)

来源:佛山市商务局 时间:2016-12-28 10:27

刘晓明委员提出利用我市已成功申请成为第三批国家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与德国因戈尔斯塔特市缔结友好城市以及中欧城市可持续发展论坛在佛山举行的机会,强化中欧间的合作,,共同推进我市可持续发展的循环城市模式。

为此,我市将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全过程管理的要求,以源头削减、资源化利用、安全处置、防范风险为着力点,认真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严控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力度,全面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促进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全面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中欧合作,推动中欧城镇化合作示范区建设;二是加强沟通交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三是加强资金专款专用,妥善运用国家专项扶持资金推动资源回收项目建设;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

 

 

 

 

 

- -

主办单位:佛山市商务局 备案编号:粤ICP备09188952号

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135号 邮编:528000 电话(0757)12345

公安机关备案号: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1126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标识码:4406000033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