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佛山市商务局 > 政务资讯 > 科室导航 > 对外贸易科 > 外贸资金管理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1-12 10:59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我市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东南亚(印度尼西亚)国际贸易数字展览会、佛山泛家居(中东欧)云展会等线上重点展会(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就参加企业申报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在我市注册的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或供货出口的企业法人。

2.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二、资助内容

企业参加线上展会的展览费用,不包括企业在线上展会平台的支付的宣传费、引流费等。

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2021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第二批)申请表(附件2)。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是供货出口的企业(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但实际有货物出口的企业)参加展会,请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展会开展前3个月内的报关单和发票各2张。

3.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参展合同复印件。

4.支付参展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或现金收讫凭证)及收费发票复印件;若银行付款凭证为个人支付,需提供企业财务的入账报销凭证。

5.线上展会平台的页面截图照片不少于4张(展会主页及网址、参展企业页面、企业展品、推广信息及与采购商洽谈截图等)。

6.商务主管部门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7.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企业于11月12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 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逾期平台不能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

2.申请企业需于11月12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报所在区经科(经促)局。区经科(经促)局于11月18日前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填写2021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第二批)汇总表(附件3)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市商务局,逾期我局将不接收任何企业材料。

五、资金监督管理

(一)申请单位收到资助资金后,须按照现行财务通则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二)申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将收回财政专项资金,取消其今后五年申请资格,并追究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通知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第二批)申报项目一览表

2.2021年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第二批)申请表

3.2021年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第二批)汇总表

佛山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俊杰0757-83381702 姚楚雯0757-83350510)


- -

主办单位:佛山市商务局 备案编号:粤ICP备09188952号

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135号 邮编:528000 电话(0757)12345

公安机关备案号: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1126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标识码:4406000033

网站地图